前段時間,遵義湄潭縣城區一居民樓發生一起高空墜物事件。只不過,這一次掉下的物件,竟然是一只烏龜,從 4 樓墜落砸中樓下一名路人,致其手臂受傷。

家住湄潭縣湄江街道浙大北路一居民樓 4 樓的吳先生,在家中飼養了一只烏龜。5 月 6 日,居民伍女士從吳先生家樓下經過,不料吳先生在窗臺飼養的烏龜爬出飼養池,掉下來砸傷了伍女士右肩部。伍女士受傷后,被送到湄潭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,吳先生主動到醫院看望伍女士,并支付了伍女士在醫院住院期間的全部醫療費用。伍女士出院后,吳先生表示愿意賠償,經雙方協商,吳先生賠償伍女士各項經濟損失 6000 元。

貴州天演律師事務所的專職律師嚴文治介紹:"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之規定,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,動物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,在該案當中,吳先生需承擔伍女士的全部賠償責任。"

據吳先生講述,事故發生時無人在家,但他在知曉之后,第一時間趕到醫院看望了受傷的伍女士,并賠禮道歉,同時墊付了全部醫療費。
" 在此對伍女士表示歉意,同時自身也得到了一個教訓:要把寵物管理好,避免由此帶來的可能意外事件。" 吳先生說。

"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,在飼養寵物的同時,飼養人一定要了解動物的習性,做好防范措施,避免給他人造成傷害。如果寵物造成他人身體傷害和經濟損失的,一定要認真對待,妥善處理好賠償事宜。" 嚴文治說。
來源 微美湄潭
編輯 段筠 /編審 李楓 /簽發 蒲謀
原文地址:http://www.myzaker.com/article/62f9ebd89e780bf92c001fa4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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